*ST泽达: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离职的公告

日期:2022-02-07 16:32: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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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ST 泽达     公告编号:2022-075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董事职务、独立董事冯雁女士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以及监事栾连军先生辞去监事职务,上述董事和监事均已任期届满。  一、董事及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董事吴永江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吴永江先生通过安吉卓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89,000 股股份,通过宁波润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913,399 股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1,102,399 股股份。吴永江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及董事会对吴永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冯雁女士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不会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数量的三分之一,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后自动失去委员资格所导致的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数量不足 3 人的情况,将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及董事会对冯雁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监事辞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栾连军先生离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因此其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直至新的监事就任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栾连军先生通过安吉卓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36,000 股股份,通过宁波润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005,050 股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1,041,050 股股份。栾连军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及监事会对栾连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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